因為資優兒童在學習上有特別的需要,首先便從教育團體開始了搜索判別方法的路途。在20世紀中一般以智商測試作為判斷的標準,由於近年智能研究理論的出現,類似測驗的準確性受到質疑。然而作為現實問題的一項,由於有優於同級生的兒童存在,以往的學校制度無法完全地發揮本人的潛能亦是事實。北美洲、歐洲等地大部分的學校均會找出資優學生,加入發揮其才能的學習內容,給予他們特殊的教育方式。
[編輯] 資優的定義
現今的21世紀初,美國教育部在1993年發表的資優教育方案[2]中的定義成為了一般的標準。Susan K. Johnsen著的《Identifying Gifted Students: A Practical Guide》中,書中敘述指出除了美國定義的領域之外,具有發揮高能力的可能性的兒童亦能被稱為資優。[3]。- 需要對兒童、學生、青少年使用資優等字眼時,該人的智能、獨創性、藝術性、領導才能,或是特定的學術領域上能發現其驕人的潛能,如此意味著為了要讓其才能綻放便須給予特殊教育而非普通的學校教育。[4]。
- 資優的學生較相同年齡、經驗、環境的兒童而言能夠達到更高的水準,或是擁有這種可能性的孩子。智能、獨創性或是藝術領域上有超卓的執行能力、高超的領導才能或是在特定領域中綻放異彩者。[5]。
- 能力的發揮並不限於學業而是多方面的領域,例如智能、創造力、領導才能等。
- 與其他組別的比較,例如同樣受普及教育者或是同齡人士。
- 需要援助以發揮潛藏的天賦能力。
[編輯] 測量方法
眾多學校為找出資優學生,會以其能力及可能性以各種方法作判定[3],包括學生的過去作品集、課堂上的觀察、完成度測試或是智商測驗等等。教育方面的專家多認為只使用一種測試方法無法準確地確定資優學生,故需要加以多方面綜合的判斷。作為測試方法其中之一,以智商測驗的結果作為評定標準。多數會以標準智商測驗分數的標準差給出的方差 σ2程度的分數作為界線,在界線以上的便能稱為高智能。也有使用此線作更多分級的情況。以下的例子是以標準差為15,比平均數更高的數字以標準差逐一分級。
- 智力較高:智商 115以上,六人裡一人,16%
- 中等資優:130以上,五十人裡一人,2.1%
- 高度資優:145以上,千人裡一人,0.1%
- 極度資優:160以上,三萬人裡一人,0.003%
- 完全資優:175以上,三百萬人裡一人,0.00003%
隨著時代的進步而再沒使用的史丹福-比奈智力量表L-M版是世上唯一能夠判定至極度資優和完全資優的測驗。可是,由於測驗方法已經過時,如今數值會出現誤差及不實的結果。現在則以史丹福-比奈智力測驗V版與韋氏智力測驗兒童版(WISC)第四版合併使用。門薩國際(Mensa)亦有提供智商測驗,然而十歲以下的兒童不能接受測驗。幼兒則會以教育心理學家的評語作為基礎並加以IQ的分數作評估。智商測驗較為偏向理科或是算術方面,故此藝術或文學方面資優的成績會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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